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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所李国强律师在“京律学苑”直播平台讲座


2024年9月29日下午,根据市律协统一工作安排,北京市律师协会社会治理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李国强以“京律学苑”为平台,详细解读“社会治理工作的法治化”。
 
 
李国强律师从社会治理的定义、工作范围、工作原则、工作法治思维、工作方法和路径、工作风险防控等多角度、多维度进行了详细解读。李国强讲到:
社会治理是指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多种主体通过平等的合作、对话、协商、沟通等方式,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引导和规范,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社会治理工作范围、任务主要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维持社会和谐。
 

法治思维的主要内容:程序性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公正原则、职权职责及权利义务法定原则、责罚相适应原则(过罚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综合裁量原则、重证据原则、时效和效率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

违反法治思维的情形主要包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法律适用错误及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欺诈、恶意串通、虚假表示、违反公开原则、没有说明理由等情形。其中以下涉法、涉纪、涉访,重大、复杂、疑难事项的是否建立会商会审机制或按要求听证、论证:

(一)涉面广、影响大容易引发局部社会动乱或造成群体上访等案件;
(二)涉及公共利益、行业利益等有较大影响的; 
(三)案件处理不当可能引起较大社会影响的 ; 
(四)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法律关系有重大分歧;
(五)对法律依据和适用存在重大分歧的; 
(六)被国内外新闻媒体或机构关注的;

在社会治理工作的方法、路径、风险防控方面,李国强律师讲到了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思路:

1、主体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 

(1)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将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司法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衔接联动,形成合作互助、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避免大批量社会矛盾以诉讼纠纷形式涌入法院。

(2)压实工作责任,严明责任、严肃问责,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双向落实,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努力实现上下贯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应当加强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协调、调解工作。

(4)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和人民团体,以及商会、协会等,结合各自职责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在相关领域设立调解组织。信访调处、法律援助、困难帮扶、民政救济、司法救助、心理安抚于一体的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为群众提供全覆盖、全领域、全过程的便民服务。

面对“三跨三分离”复杂局面,工作要讲方式方法:做实做细、落到实处,在具体纠纷处理过程中,既要坚持法治思维、规则思维,又要加强感情沟通,善于把法、理、情结合起来做工作,努力做到法平、理顺、情通,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确保不发生群体性聚集、不发生个人极端行为、不发生大规模越级访、不发生因诉求问题引发负面舆情炒作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聚集和重大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舆情事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好的方案、制度,群众不理解,就得缓一缓。但是不能因少数群众的要求,就制定不好的政策、不合法的方案、制度。为了达到暂时性抚平的目的,以政治及行政手段(明显违反现行法律、规则为代价)来满足非分要求。这种非常规性机制只能是权宜的应对之策。如果频繁使用,就会扩张了“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反常效应,促使解决过程演变成酝酿更多新诉求温床,客观上导致诉访的扩大化和普遍化。
 
2、主体诉求无理的,解释到位  

甄别分类,预判潜在风险,释法说理,耐心释明、缓和矛盾、稳定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扩大社会治理,是实现公正的途径和需要。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要处理好“善说”与“善听”的关系。“善说”是指既要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更要感同身受讲透情理;“善听”就是要善于倾听,对当事人有耐心、对纠纷有责任心,让当事人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和温度,剔除与分流,切忌:推诿、搪塞、作风粗暴、霸道,激化矛盾造成严重后果 

3、主体确实有困难的帮扶、救助、援助、支援、支持到位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群体,加大救助和社会帮扶力度,解决实际困难,保稳定、促和谐;综合法律援助、民政扶持、基础救助等临时性、循环性、创新性方法路径。防止盗、抢、自杀、暴力、群体性等极端案例发生。 

4、主体有违法违规违纪的,必须处理

 
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六个方面,其中打击是首要环节,防范是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措施,教育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管理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建设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基础性工作,改造是转化社会治安问题的重要手段。监督有力、制衡有效、衔接有序,执法权威又源于国家的强制力。司法权威既源于司法的终局性,司法最终裁判权,使得法律规范性预期的得以实现,让社会公众对法律规范有信心,对人民司法有信心,对法律秩序有信心,进而提高全社会的稳定性。

在“京律学苑”网路平台直播的同时,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也同步进行网络直播,石景山区部分律师、合川所部分律师及工作人员现场参加本次培训,并进行了现场交流。

【北京市律师协会主办创建“京律学苑”网路平台,线上直播业务培训课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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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所李国强律师在“京律学苑”直播平台讲座


2024年9月29日下午,根据市律协统一工作安排,北京市律师协会社会治理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李国强以“京律学苑”为平台,详细解读“社会治理工作的法治化”。
 
 
李国强律师从社会治理的定义、工作范围、工作原则、工作法治思维、工作方法和路径、工作风险防控等多角度、多维度进行了详细解读。李国强讲到:
社会治理是指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多种主体通过平等的合作、对话、协商、沟通等方式,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引导和规范,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社会治理工作范围、任务主要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维持社会和谐。
 

法治思维的主要内容:程序性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公正原则、职权职责及权利义务法定原则、责罚相适应原则(过罚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综合裁量原则、重证据原则、时效和效率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

违反法治思维的情形主要包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法律适用错误及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欺诈、恶意串通、虚假表示、违反公开原则、没有说明理由等情形。其中以下涉法、涉纪、涉访,重大、复杂、疑难事项的是否建立会商会审机制或按要求听证、论证:

(一)涉面广、影响大容易引发局部社会动乱或造成群体上访等案件;
(二)涉及公共利益、行业利益等有较大影响的; 
(三)案件处理不当可能引起较大社会影响的 ; 
(四)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法律关系有重大分歧;
(五)对法律依据和适用存在重大分歧的; 
(六)被国内外新闻媒体或机构关注的;

在社会治理工作的方法、路径、风险防控方面,李国强律师讲到了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思路:

1、主体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 

(1)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将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司法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衔接联动,形成合作互助、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避免大批量社会矛盾以诉讼纠纷形式涌入法院。

(2)压实工作责任,严明责任、严肃问责,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双向落实,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努力实现上下贯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应当加强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协调、调解工作。

(4)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和人民团体,以及商会、协会等,结合各自职责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在相关领域设立调解组织。信访调处、法律援助、困难帮扶、民政救济、司法救助、心理安抚于一体的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为群众提供全覆盖、全领域、全过程的便民服务。

面对“三跨三分离”复杂局面,工作要讲方式方法:做实做细、落到实处,在具体纠纷处理过程中,既要坚持法治思维、规则思维,又要加强感情沟通,善于把法、理、情结合起来做工作,努力做到法平、理顺、情通,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确保不发生群体性聚集、不发生个人极端行为、不发生大规模越级访、不发生因诉求问题引发负面舆情炒作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聚集和重大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舆情事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好的方案、制度,群众不理解,就得缓一缓。但是不能因少数群众的要求,就制定不好的政策、不合法的方案、制度。为了达到暂时性抚平的目的,以政治及行政手段(明显违反现行法律、规则为代价)来满足非分要求。这种非常规性机制只能是权宜的应对之策。如果频繁使用,就会扩张了“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反常效应,促使解决过程演变成酝酿更多新诉求温床,客观上导致诉访的扩大化和普遍化。
 
2、主体诉求无理的,解释到位  

甄别分类,预判潜在风险,释法说理,耐心释明、缓和矛盾、稳定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扩大社会治理,是实现公正的途径和需要。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要处理好“善说”与“善听”的关系。“善说”是指既要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更要感同身受讲透情理;“善听”就是要善于倾听,对当事人有耐心、对纠纷有责任心,让当事人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和温度,剔除与分流,切忌:推诿、搪塞、作风粗暴、霸道,激化矛盾造成严重后果 

3、主体确实有困难的帮扶、救助、援助、支援、支持到位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群体,加大救助和社会帮扶力度,解决实际困难,保稳定、促和谐;综合法律援助、民政扶持、基础救助等临时性、循环性、创新性方法路径。防止盗、抢、自杀、暴力、群体性等极端案例发生。 

4、主体有违法违规违纪的,必须处理

 
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六个方面,其中打击是首要环节,防范是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措施,教育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管理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建设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基础性工作,改造是转化社会治安问题的重要手段。监督有力、制衡有效、衔接有序,执法权威又源于国家的强制力。司法权威既源于司法的终局性,司法最终裁判权,使得法律规范性预期的得以实现,让社会公众对法律规范有信心,对人民司法有信心,对法律秩序有信心,进而提高全社会的稳定性。

在“京律学苑”网路平台直播的同时,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也同步进行网络直播,石景山区部分律师、合川所部分律师及工作人员现场参加本次培训,并进行了现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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