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10-85910400

研究成果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成果

陈洪忠:老人要“带孙费”的情理法|合川研究


最近,有一则老人起诉子女讨要“带孙费”的报道受到关注。据法院介绍,2016年底至2023年7月,孩子小宝的母亲韩某与父亲张某一直在外地务工,便将小宝交由其外婆杜某照顾。韩某与杜某就小宝的抚养问题签订过《协议书》,但韩某未按照《协议书》向杜某支付相关费用。杜某多次催要“带孙费”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韩某夫妻对小宝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且能够通过劳动获得收入,具备抚养能力,杜某对孙子无法定抚养义务。数年来,韩某夫妻怠于履行抚养义务,一直由杜某代为履行,故韩某夫妻应向杜某支付因日常照顾、看护小宝产生的必要费用,遂判决孩子父母向老人支付8.25万元的“带孙费”。

在人们的印象中,老人帮子女带养孙辈很普遍,是很自然的事。然而,最近一些年来,老人起诉子女讨要“带孙费”案件时有发生,有的如本案一样,诉请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判决子女支付劳务费,有的却被法院驳回了起诉,不仅白付出、败诉,还伤了亲情。那么,如何看待带养孙辈现象的情理法。

 
我国是一个具有尊老爱幼优良传统的文明古国,有能力的老年人帮助子女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是对传统美德的传承和接力,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和宣扬。同时,作为子女,也应当懂得孝敬和感恩,切勿将老人的付出与牺牲视作理所当然、天经地义,心安理得地在经济上、家务上当“啃老族”。

 
未成年人的父母具有抚养能力时,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没有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法定义务。所以,老人不帮助子女带养孙辈合理合法,无可指责。如果老人照看孙辈付出劳动而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也是理所当然,是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

 
法律无情,是指法律总要为人们的行为划一条线,线的两边法律后果会截然不同。如果老人与子女有言在先,是有偿带养孙辈,在法庭上又能经过质证予以确认,法院就会支持老人索要劳务费的诉请。在败诉案件中,少数根本没有约定,法院不会支持自作主张,多数主张有过口头约定,在法庭上子女却否定了合约存在,空口无凭也就无法胜诉。

 

 




 
 

上一篇:赵文雅: 案外人申请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的胜诉心得

下一篇:李国强:借用资质(即:挂靠)的法律后果分析

陈洪忠:老人要“带孙费”的情理法|合川研究


最近,有一则老人起诉子女讨要“带孙费”的报道受到关注。据法院介绍,2016年底至2023年7月,孩子小宝的母亲韩某与父亲张某一直在外地务工,便将小宝交由其外婆杜某照顾。韩某与杜某就小宝的抚养问题签订过《协议书》,但韩某未按照《协议书》向杜某支付相关费用。杜某多次催要“带孙费”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韩某夫妻对小宝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且能够通过劳动获得收入,具备抚养能力,杜某对孙子无法定抚养义务。数年来,韩某夫妻怠于履行抚养义务,一直由杜某代为履行,故韩某夫妻应向杜某支付因日常照顾、看护小宝产生的必要费用,遂判决孩子父母向老人支付8.25万元的“带孙费”。

在人们的印象中,老人帮子女带养孙辈很普遍,是很自然的事。然而,最近一些年来,老人起诉子女讨要“带孙费”案件时有发生,有的如本案一样,诉请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判决子女支付劳务费,有的却被法院驳回了起诉,不仅白付出、败诉,还伤了亲情。那么,如何看待带养孙辈现象的情理法。

 
我国是一个具有尊老爱幼优良传统的文明古国,有能力的老年人帮助子女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是对传统美德的传承和接力,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和宣扬。同时,作为子女,也应当懂得孝敬和感恩,切勿将老人的付出与牺牲视作理所当然、天经地义,心安理得地在经济上、家务上当“啃老族”。

 
未成年人的父母具有抚养能力时,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没有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法定义务。所以,老人不帮助子女带养孙辈合理合法,无可指责。如果老人照看孙辈付出劳动而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也是理所当然,是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

 
法律无情,是指法律总要为人们的行为划一条线,线的两边法律后果会截然不同。如果老人与子女有言在先,是有偿带养孙辈,在法庭上又能经过质证予以确认,法院就会支持老人索要劳务费的诉请。在败诉案件中,少数根本没有约定,法院不会支持自作主张,多数主张有过口头约定,在法庭上子女却否定了合约存在,空口无凭也就无法胜诉。

 

 




 
 

上一篇:赵文雅: 案外人申请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的胜诉心得

下一篇:李国强:借用资质(即:挂靠)的法律后果分析

Copyright © 2014-2022 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4031035号-1

010-85910400 010-85910401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金融街(长安)中心54号院4号楼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