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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学



教育背景:南开大学经济学系,经济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

工作经历:曾任政府公务员、公司高管,2002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已执业20年。现为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高级研究员、企业治理中心副主任。

 
主要业绩:
1、曾做过上市公司法律顾问,为上市公司重组,重组后对子公司、财产处置和职工身份置换提供法律专项服务;
2、为兰州铁路局张宁、蒲敬军等人挪用公款22.4亿元炒股刑事案件提供辩护;
3、为沈某故意杀人罪提供辩护;
4、为张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刑事案件提供辩护;
5、为北京某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公司治理提供法律服务;
6、为青岛某有限责任公司融资、上市提供法律服务;并帮助其修正提升战略规划、商业计划书和公司发展理念;
7、为内蒙古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调整提供设计方案;
8、为内蒙古投资人在深圳设立互联网商务公司提供股东选择、股权分配、集团公司架构、公司治理机构设置方案,提供符合公司创始股东、公司初始阶段、战略规划、商业模式要求的公司章程文本。

出版专著:2018年2月,出版专著《公司治理的“三个卓有成效”》。

业务专长:综合经济学、法学,政府公务员、公司高管经历、公司管理经验和律师代理诉讼、非诉经验,近十年将主要业务定位于公司法、公司治理方向。通过十年的研究和实践,在公司法和公司治理领域不论从理论还是实践已经形成真正的业务专长。

法律服务清单:围绕公司法和公司治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在业务专长领域能够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1、结合创始股东要求、战略规划、商业模式,为新设公司提供股权分配方案;
2、为新设公司提供符合公司初始阶段要求的公司治理机构设置方案;
3、为新设公司提供符合公司创始股东要求,符合公司初始阶段、战略规划、商业模式的公司章程文本;
4、为运营中的公司进行治理问题诊断,并提供解决方案;
5、按照公司法和合规要求,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提供行为规范;
6、为股东之间的纠纷提供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7、为股东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之间的纠纷提供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8、为董事、监事、高管与公司之间的纠纷提供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9、为公司投资和融资提供交易模式设计、合同文本、对赌法律服务;
10、在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诉讼中,为股东、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管提供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联系方式:18611013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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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学



教育背景:南开大学经济学系,经济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

工作经历:曾任政府公务员、公司高管,2002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已执业20年。现为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高级研究员、企业治理中心副主任。

 
主要业绩:
1、曾做过上市公司法律顾问,为上市公司重组,重组后对子公司、财产处置和职工身份置换提供法律专项服务;
2、为兰州铁路局张宁、蒲敬军等人挪用公款22.4亿元炒股刑事案件提供辩护;
3、为沈某故意杀人罪提供辩护;
4、为张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刑事案件提供辩护;
5、为北京某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公司治理提供法律服务;
6、为青岛某有限责任公司融资、上市提供法律服务;并帮助其修正提升战略规划、商业计划书和公司发展理念;
7、为内蒙古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调整提供设计方案;
8、为内蒙古投资人在深圳设立互联网商务公司提供股东选择、股权分配、集团公司架构、公司治理机构设置方案,提供符合公司创始股东、公司初始阶段、战略规划、商业模式要求的公司章程文本。

出版专著:2018年2月,出版专著《公司治理的“三个卓有成效”》。

业务专长:综合经济学、法学,政府公务员、公司高管经历、公司管理经验和律师代理诉讼、非诉经验,近十年将主要业务定位于公司法、公司治理方向。通过十年的研究和实践,在公司法和公司治理领域不论从理论还是实践已经形成真正的业务专长。

法律服务清单:围绕公司法和公司治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在业务专长领域能够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1、结合创始股东要求、战略规划、商业模式,为新设公司提供股权分配方案;
2、为新设公司提供符合公司初始阶段要求的公司治理机构设置方案;
3、为新设公司提供符合公司创始股东要求,符合公司初始阶段、战略规划、商业模式的公司章程文本;
4、为运营中的公司进行治理问题诊断,并提供解决方案;
5、按照公司法和合规要求,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提供行为规范;
6、为股东之间的纠纷提供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7、为股东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之间的纠纷提供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8、为董事、监事、高管与公司之间的纠纷提供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9、为公司投资和融资提供交易模式设计、合同文本、对赌法律服务;
10、在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诉讼中,为股东、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管提供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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