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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金虎律师备案审查建议被全国人大采纳并建议修改法规


2020年7月16日,我所高级顾问,中国著名植物新品种权法专家朱金虎律师,收取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20年7月14日20时邮发,7月15日到达,落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备案审查室,2020年7月8日,法工备函〔2020〕24号复函。

朱金虎律师备案审查建议,涉及国家农业农村、国家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机关职能范围的“植物新品种”相关地方立法权及其与最高立法机关立法权的冲突,地方性法规中关于植物新品种注册行政权的行使、行政复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上位法的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关系,涉及国家法律系统的和谐、统一。

复函称,朱金虎律师提出对《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进行审查的建议收悉,“依据立法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及有关规定”对该条“进行了审查研究,认为其关于不服复审决定提出诉讼期限的规定存在与行政诉讼法不一致的问题”“已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研究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并感谢朱金虎律师“对国家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朱金虎律师,执业中还积极关心、支持国家立法工作,并对发现的法律文件中的问题,向国家相关职能机关提出书面建议,促进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组织性地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执行法》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全面论证、修改、研讨并提出书面修改建议数万字,主笔全国律协对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征求意见稿的书面修改意见数万字,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建议稿集等数十万字,历史性地首次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权法》立法建议稿并向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过全国律协并通过司法部向国务院等提交,主笔《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被征求的全国律协意见,参与《刑法修正案九》及《民事诉讼法》《专利法》等“司法解释”的修改、研讨并提出建议,接受《中国律师》杂志《北京晨报》等媒体的多次采访,参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实施的直播节目,参与北京市司法局的相关政策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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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金虎律师备案审查建议被全国人大采纳并建议修改法规


2020年7月16日,我所高级顾问,中国著名植物新品种权法专家朱金虎律师,收取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20年7月14日20时邮发,7月15日到达,落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备案审查室,2020年7月8日,法工备函〔2020〕24号复函。

朱金虎律师备案审查建议,涉及国家农业农村、国家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机关职能范围的“植物新品种”相关地方立法权及其与最高立法机关立法权的冲突,地方性法规中关于植物新品种注册行政权的行使、行政复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上位法的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关系,涉及国家法律系统的和谐、统一。

复函称,朱金虎律师提出对《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进行审查的建议收悉,“依据立法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及有关规定”对该条“进行了审查研究,认为其关于不服复审决定提出诉讼期限的规定存在与行政诉讼法不一致的问题”“已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研究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并感谢朱金虎律师“对国家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朱金虎律师,执业中还积极关心、支持国家立法工作,并对发现的法律文件中的问题,向国家相关职能机关提出书面建议,促进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组织性地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执行法》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全面论证、修改、研讨并提出书面修改建议数万字,主笔全国律协对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征求意见稿的书面修改意见数万字,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建议稿集等数十万字,历史性地首次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权法》立法建议稿并向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过全国律协并通过司法部向国务院等提交,主笔《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被征求的全国律协意见,参与《刑法修正案九》及《民事诉讼法》《专利法》等“司法解释”的修改、研讨并提出建议,接受《中国律师》杂志《北京晨报》等媒体的多次采访,参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实施的直播节目,参与北京市司法局的相关政策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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