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党支部召开职务犯罪案件中自首情节认定专题授课辅导
按照厚大合川党支部关于律师业务能力培训的计划安排,11月1日下午,在厚大合川律所大会议室,由厚大合川律所名誉主任、厚大合川联合党支部书记马维国律师围绕“职务犯罪案件自首的认定和处理”的内容进行专题授课辅导,厚大合川所和联合支部的近20名律师参加了业务培训。
马主任执业二十多年,承办了多起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案件,被誉为刑事辩护专家、中国刑辩大律师,特别是为职务犯罪案件当事人辩护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此次授课,马主任重点是结合代理过的某正厅级干部的贪腐案件,对案件中关键点“办案机关掌握”与“个人主动交代”相重合的内容到底属不属于自首情节,深入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相关条款,并对工作中遇到的“司法实践”与“法制理论”不相适应的问题组织与会律师进行讨论交流,参加培训的律师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对今后代理职务犯罪案件具有十分宝贵的现实指导作用。(李生强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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